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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 “一号发展工程”的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14 09:55: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化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意见》(赣发〔2022〕4号)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数字中国建设的战略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着力推动数字技术创新应用,着力培育产业新赛道,着力赋能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推动数字经济成为全市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构建具有萍乡特色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主引擎,以“敢为人先、争当标杆”的气魄担当,为建设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奠定基础,为奋力推进“五区”建设、打造“最美转型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要求

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围绕“两抓两加三促进”精准发力。要一手抓数字产业化,立足产业基础,研判市场态势,科学布局产业赛道,强化招大引强、培优育强,聚力发展有差异化竞争力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要一手抓产业数字化,围绕传统优势产业,实施系统式、集成式的数字化改造工程,为传统产业赋能,推动产业链转型升级、产业层级迈上中高端。要锚定治理智慧化目标,坚持以驱动数据化为路径,扎实全面推进“数字政府+营商环境”“智慧城市+民生服务”建设,主动谋划一批应用场景,全面拓展数字应用的广度深度。要促进基础设施新型化,科学规划、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要促进城市运行孪生化,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实现城市物理空间、社会空间向数字空间的全息投影,提高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要促进数据要素价值化,积极探索数据要素价值的释放途径,创新培育数据驱动的产融合作新模式、新业态。

(三)发展目标

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数字经济增加值增速持续快于全市经济增速、快于全省平均增速,努力实现规模倍增。2022年至2025年,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分别达到35.5%、38%、42%、45%左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分别达到7%、8%、9%、10%左右,数字产业化取得突破性进展,产业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加快打造数字产业发展集聚区、产业数字化转型先行区、场景创新应用先导区、数字营商环境示范区,努力打造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数字产业发展集聚区。基本建立创新引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数字产业体系,大力打造全市电子信息首位产业,2022年至2025年,电子信息产业营业收入分别达到240亿元、450亿元、630亿元、800亿元,奋力达到1000亿元,培育若干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产业赛道,形成光电产业、智能终端、智能安防、电子材料及元器件等一批超过100亿元的细分领域产业集群。

——产业数字化转型先行区。依托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更加深入,两化融合发展指数、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装备数控化率力争达到并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物流、金融、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普及,商贸、文旅、康养、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多元化拓展显著加快。农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新智造、新文创、新零售等跨界融合新业态快速健康发展。

——场景创新应用先导区。整合全市资源给机会、供场景,以数字化公共服务为牵引,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场景体系,基本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的场景建设长效机制,打造一批标杆性应用场景,形成一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场景建设成为萍乡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名片。

——数字营商环境示范区。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活力持续迸发,数字人才加快汇聚,多层次创投体系不断完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构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数字政府+营商环境”“智慧城市+民生服务”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数字经济相关制度标准规范逐步完善,构建适宜数字经济成长的一流生态。

二、主要任务

(一)产业赛道赶超行动

1.布局一批产业赛道。深入研究数字产业细分赛道,找准全市数字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以点突破带动整体水平提升。聚焦光电产业、智能终端、智能安防、电子材料及元器件等基础赛道,云计算与大数据、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赛道,工业互联网、数字文创、智慧农业等融合赛道,“一道一策”推动产业能级跃迁。积极开展风口研究,对赛道布局进行适时调整、动态更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2.培育一批重点企业。紧扣赛道发展方向,针对不同层级企业采取差异化支持政策,培育数字经济企业梯队。推动行业领军企业、国有企业实施平台化发展,培育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大企业和具有产业链控制力的生态主导型企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资本市场对接,力争在数字经济领域孵化一批“瞪羚”“独角兽”企业。综合采取财政奖补、基金引导、股权投资等方式培育优质中小企业,打造一批数字经济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3.推进一批重大项目。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按照抢占新赛道、补强产业链、塑造新优势的思路,把项目建设作为赛道赶超的“大赛场”,以项目大建设推动产业大发展。开展“5020”项目攻坚行动,深入实施招大引强“三百工程”“三请三回”,重点招引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数字经济重大项目。组织实施数字经济领域年度“项目大会战”,推动重大项目早完工、早投产、早见效。针对数字经济产业项目特点,研究建立服务保障机制,在产业基金、场景供给、数据开放等领域出台支持举措。对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具有引领性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二)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4.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研究制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编制产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明确数字化转型目标、方向和任务,探索不同行业推进数字化转型的模式和路径。推动全市电子信息产业推广标准化基础版本信息化系统,推进“5G+智能制造”应用,打造智能工厂标杆工程。推动芦溪县电瓷电气产业建立行业大数据平台、行业级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平台,强化数据智能化分析、上下游协同发展。推动湘东区工业陶瓷产业加快智能化改造,打造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行业级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平台。推动上栗县花炮产业建立安全生产智慧监管平台,实现风险把控精准化,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推动莲花县压缩机产业、安源区新能源产业、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加快上云上平台,通过工厂智能化改造提升能级。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力争建设12个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培育30个左右工业APP,打造100个以上升级版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带动4000家企业上云上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5.推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研究制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发展数字生活新服务,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发展新旅游,建设智慧化数字化景区,完善升级“萍乡文旅云平台”,通过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宣介武功山、安源路矿、仙凤三宝、高洲吉内得等景区,打造全域旅游“网红”品牌。发展新文创,挖掘安源红色经典、上栗烟花爆竹、萍乡傩文化、春锣、莲花落等文化内涵,发展数字红色文化培训、数字出版、数字影视、数字视听、数字艺术、电竞动漫、沉浸式体验、超高清视频等新业态、新模式,引育原创设计、研发制作、IP运营、代理发行企业,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文化IP产品。发展新商贸新业态,培育南正街、润达、天虹等智慧化数字化商圈,加强江西企创产业园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发展以供应链管理、品牌建设、线上线下一体等为特征的新零售,推动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规范健康发展。发展新物流,建设智能仓储和智慧物流体系,推进北斗导航、车联网应用,开展“互联网+货运物流”模式创新,发展云仓、城市末端共同配送等物流新模式。发展新金融,建设全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进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文化金融等试点示范,推动区块链等技术在支付清算、跨境贸易、金融交易等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文广新旅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6.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农业“123+N”平台建设,完善市级农业视频指挥调度中心、市县农产品运营中心等农业领域信息系统建设。培育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利用数字技术加大农产品精深加工力度,深化卫星定位、物联网、大数据、无人机等技术应用,建立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农产品生产、加工监测机制,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通过互联网技术多方位加强农业品牌的宣传力度,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装备制造业融合发展。深化“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发展农产品直播带货等新模式,打造萍乡本土农产品电商品牌。培育数字新农人、乡创客,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定制农业等新业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7.推动开发区数字化转型。加快开发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各开发区建设数字化平台,增强信息网络综合承载能力。推动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栗县先行先试,积极打造“数字开发区”。探索发展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加快产业资源虚拟化集聚、平台化运营和网络化协同。发展中央工厂、协同制造、共享制造、众包众创、集采集销等新业态,提升区域制造资源和创新资源的共享和协作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数字场景建设行动

8.加强应用场景统筹。贯彻落实《江西省应用场景建设行动计划》,推动各县区、各部门加强资源整合,主动释放机会,系统构建多层级场景体系。围绕打造跨界融合的数字经济场景,深入推进生产制造、金融服务、商贸流通、现代农业等领域应用场景建设。围绕构建“数字政府+营商环境”,打造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府场景,拓展提升“赣服通”“赣政通”功能,深入推进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公安、智慧应急、智慧消防、智慧环保等领域应用场景建设,助力打造全省领先政务服务满意度地市。围绕构建“智慧城市+民生服务”,打造智慧共享的数字生活场景,积极推进智慧教育、智慧社保、智慧就业、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文旅、智慧社区、数字乡村等领域应用场景,推进湘东区、上栗县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加强卫星遥感技术应用,构建全市统一的地理信息平台,夯实智慧城市数字底座,建设数字孪生城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务服务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9.加强供需对接建设。探索“政府搭台、各方出卷、企业答题”模式,推动数字化应用场景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机链接。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和企业分别提出诉求,梳理形成“机会清单”“产品清单”向社会公开发布。搭建线上线下发布平台,将应用场景转化为市场机会。探索创新应用实验室和未来场景实验室建设,为应用场景提供技术支撑和市场验证。鼓励数字经济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科研院所、政府部门组建场景建设联合体,协同开展场景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10.加强场景示范建设。引导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应用企业创新产品(服务),鼓励县区打造应用场景集合,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提供集成应用平台。力争打造2个左右应用场景示范区、20个左右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培育200个左右具有爆发潜力的高成长性企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四)空间布局优化行动

11.建设创新先行区。支持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栗县发挥数字经济比较优势,在引领全市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方面先行先试。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托国家级开发区、国家级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省级数字经济特色小镇等方面优势,重点打造周江电子信息产业园、创投科技产业园、数字经济创新中心、数字经济产业基地等产业平台,规划布局光电产业、智能终端、智能安防等产业。上栗县依托省级数字经济集聚区优势,打造赣湘合作电子信息产业园,规划布局电子材料及元器件、智能终端、云计算与大数据等产业。强化创新源、动力源和辐射源作用,力争建成萍乡数字经济创新先行区,争创省级以上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责任单位: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栗县)

12.建设特色产业集聚区。贯彻落实《江西省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行动计划》,各县区依据自身基础和发展条件,明确主攻方向,选择一定区域集中布局、集聚发展,形成各具特色,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支持安源区依托电子信息产业园、数字经济产业园,规划布局电子材料及元器件、数字文创产业,主攻锂离子电池材料、智慧红色旅游、流量经济等方向;湘东区依托光电科技产业园、福斯特智能制造产业园,规划布局电子材料及元器件、智能终端产业,主攻磁性材料、光电子元器件、节能环保智能装备制造等方向;芦溪县依托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产业园,规划布局电子材料及元器件、工业互联网产业,主攻电力电子、汽车电子、电瓷大数据平台等方向;莲花县依托电子信息产业园,规划布局电子材料及元器件、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主攻第三代半导体材料、车载智能电子、压缩机电子元器件等方向;武功山风景名胜区依托国家5A级旅游景区,规划布局数字文创、智慧农业产业,主攻智慧旅游、智能化种养、智慧农业平台等方向。(责任单位:安源区、湘东区、芦溪县、莲花县、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五)数字技术创新行动

13.强化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高校院所参与共建以中试孵化基地为主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实现“一县区、一产业、一平台”布局,重点抓好上栗电子电路研究中心、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经济创新中心等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与中科院、中国信通院等大院大所、名校名企合作,全面深化与萍乡学院合作,共建一批数字经济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实施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攻坚行动,聚焦光电产业、智能终端、智能安防、电子材料及元器件等领域,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到2025年,力争在数字经济领域新增国家级创新平台1家、省级创新平台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萍乡学院)

14.实施关键技术攻关。落实江西省数字经济领域关键技术目录,结合萍乡市数字经济产业基础,精准实施关键技术攻坚行动。围绕光电产业、智能终端、智能安防、电子材料及元器件、智能网联汽车等关键技术,精心组织、遴选、实施一批科研攻关项目,形成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持续开展电瓷、工业陶瓷、花炮、压缩机等特色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在电控系统、工业设备数据采集和相关协议合法兼容上实现新进展。积极推进国家“03专项”成果转移转化,探索研究智能感知、新型短距离通信、高精度定位等物联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15.建设数字人才队伍。加强数字经济领域人才政策支持,梳理数字经济人才目录,培养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数字人才队伍。积极对接省“双千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实施“昭萍英才”,加快引进战略型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力争引进数字经济领域“高精尖缺”人才。实施企业家数字素养提升工程,培育一批新时代“数字萍商”,培养50名左右数字领域企业家、创投家。实施新时代“昭萍工匠”工程和技工教育强基工程,推动萍乡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等数字经济领域相关专业和课程建设,支持萍乡学院及本地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合作共建数字经济产教融合联盟和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培养1000名以上“数字工程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萍乡学院)

(六)数字基建夯实行动

16.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双千兆”建设,推动5G网络城市和乡镇全面覆盖、行政村基本覆盖、开发区等重点应用场景深度覆盖,推动千兆光纤网络逐步向行政村延伸覆盖,家庭用户普遍具备千兆接入能力、大型企业机构具备万兆接入能力。加快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部署,提升骨干网络承载能力。建设窄带物联网(NB-IoT)、4G和5G协同发展的移动物联网综合生态系统,提升支持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推进卫星互联网、车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委网信办、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中国移动萍乡分公司、中国联通萍乡分公司、中国广电萍乡市分公司、中国铁塔萍乡市分公司)

17.推进数据智能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筹推进、分步实施、政府引导、多元合作、安全可靠、按需服务”原则,编制“数字萍乡”建设规划,结合发展基础、市场需求、网络条件等实际,整合利用现有数据中心资源,基本建成集运行监测、智能决策、指挥调度为一体的全市大数据中心。坚持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快对效益差、能耗高的小散数据中心进行整合和绿色节能升级改造,持续提升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推进数据中心从存储型向计算型升级,推动数据中心与多元算力协同发展,加快构建“云网协同、算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

18.推进融合应用基础设施建设。以数字技术赋能传统基础设施升级,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融合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可靠、灵活、安全的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支撑制造资源的泛在连接、弹性供给和高效配置。重点发展协同便捷的智慧交通设施。推动智慧电网、智慧管网、智能充电桩等建设,加快建设泛在电力物联网、能源大数据中心,构建多能协同的能源数字管理平台、多元融合高弹性能源互联网。推动社会治理数字化、智慧公安、城管、应急、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社会治安应急数字化防控体系。推动智慧生态、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生态环境数字化监测体系,优化环境治理与灾害应急设施支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

(七)数据市场培育行动

19.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贯彻落实《江西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制定萍乡市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健全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建立公共数据目录体系,动态更新发布数据共享和开放责任清单,推动公共事业单位数据资源统一纳入。建立数据共享开放一体化平台体系,支撑市县两级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数据共享和开放。健全公共数据授权开放管理制度,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推动开展公共数据创新应用试点示范,打造一批大数据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

20.推进社会数据开发利用。探索推进工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在电子信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领域开展工业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探索开展社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的教育、交通、医疗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形成政企数据融合的对接机制,促进政企数据对接融合。鼓励企业依法依规利用消费大数据,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

21.探索数据要素交易流通。落实国家、省数据确权、定价、交易等相关基础规则和制度,依托省数据交易场所及配套机构,推动数据标准化、资产化、资本化。鼓励设立社会性数据经纪机构,规范开展数据要素市场流通中介服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

(八)开放合作深化行动

22.深化区域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发展数字贸易等服务贸易新业态。依托湘赣边区域合作优势,全面对接长株潭都市圈,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等数字经济发达区域,高水平举办电子信息招商推介等重大活动,搭建萍乡特色数字经济对话平台,大力承接数字经济产业梯度转移。深度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发展,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23.深化与头部企业合作。瞄准世界500强、大型跨国企业、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等企业和顶级研究机构、创新团队,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靶向招商、精准招商和补链招商。“一企一策”实施头部企业落地计划,招引国内外领军企业在萍设立区域总部、研发总部、业务总部、平台总部。以准头部、潜在独角兽企业总部作为招商重点,创新合作共赢模式,引入“事业合伙人”机制,共同建设产业平台、研发项目、数字人才培训基地。深化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战略合作,积极对接中国电科、中国电子、华为、阿里巴巴、腾讯等头部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九)数字生态营造行动

24.加强财税支持。依托市级工业发展资金,加大对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发挥政府采购政策作用,推动数字经济创新产品和服务率先在政务领域应用,支持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示范应用。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等各项税收政策,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减税降费系列政策,进一步降低数字经济企业成本。落实数字经济领域高端紧缺人才个税相关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加大对数字经济发展重点场景、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及试点示范等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25.加强金融支持。支持数字经济企业通过股改、并购重组等方式对接资本市场,推动数字经济企业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建立市数字经济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推动更多企业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对符合条件的新增首发上市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上市奖励。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数字经济领域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数据资产质押等产品和服务,创新“云量贷”“人才贷”“数字化转型贷”“文企贷”等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产品和服务,鼓励“财园信贷通”“科贷通”等信贷产品加大对数字经济企业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引导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保险产品。鼓励社会投资人和基金管理团队共同参股设立各类基金,支持社会资本来萍发展风险投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积极对接省数字经济发展基金,争取更多优质项目纳入省数字经济企业项目库,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高成长、初创型数字经济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萍乡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26.构建包容环境。鼓励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积极参与两化融合、电子信息、移动物联网、大数据等重点领域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制定。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破除制约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隐性壁垒”。探索开展“一照多址”“集群注册”等登记改革。深化“宽入严管”的商事制度改革,在数字经济领域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探索建立应用场景建设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包容期”管理,依法审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27.创新监管模式。深化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新模式运用,建立触发式监管机制,探索“沙盒监管”措施,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领域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设置一定的观察期,预留发展空间。对存在较大潜在风险的,依法依规严格监管。对触及法律法规红线的,坚决予以取缔。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强化数据等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

28.强化安全保障。健全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强化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涉密网络分级保护、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等要求。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做好数据备份。加强数据处理活动的风险监测评估,强化利用公民个人信息从事商业活动的监督和约束,加强对违法违规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打击治理。推广应用区块链、数据安全沙盒、隐私计算等技术,保障数据隐私和数据安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委保密机要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中心)

(十)要素保障支撑行动

29.强化人才政策。引进高水平数字经济人才,研究制定“高精尖缺”数字经济人才引进政策,在研发、落户、住房、医疗、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方面给予更具吸引力的政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自主认定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等办法自主决定薪酬水平。开展萍籍数字经济人才回归专项行动。培育“新职业”人才,支持高校、职业学院设置一批数字经济类学科专业和开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学院,鼓励学科交叉融合,提升本地院校数字经济领域毕业生留萍比例。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培养数字经济青年人才。建设数字经济实训基地,发展订单制、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多元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激发数字人才活力,持续推进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等人才评价标准和机制,构建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优化工程技术与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方式。优化数字人才发展环境,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加强与数字经济领域人才的联系服务。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健全新业态灵活就业者社会保障、权益保障、职称评价等政策制度,完善适应新职业、新工种变化的人才培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行为规范等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萍乡学院)

30.强化数据支撑。探索建立以数据应用渗透率、数据质量、数据价值转化为重点的指标体系、统计体系和考核体系。编制政务数据开放对接清单,推动促进各县区、各部门向社会开放数据资源。探索构建数据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度,依法允许医疗、交通、金融等特定领域公共数据授权特定机构进行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

31.强化土地保障。探索实行弹性出让年限、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鼓励各地积极盘活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等资源,为数字经济主体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和居住条件。支持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项目列入省、市重大项目库,纳入年度供地计划、保障用地指标,保障项目及时落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

32.降低用能成本。推动能耗、碳排放指标向符合国家产业方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数字经济产业项目倾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开通数字技术企业电力接入绿色通道,优先保障数字经济园区、企业电力接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发展数字经济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成立市数字经济办,设在市发改委。成立数字经济专家委员会,加强对数字经济前沿技术和发展风口研判。搭建数字经济研究中心、服务中心、创新中心等支撑平台,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推进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工作推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和任务清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识共为、密切配合,落实好各项行动和政策举措,进一步凝聚起发展数字经济的强大合力。按照国家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和省统计局数字经济指标统计体系开展相关工作,加强全市数字经济运行分析。强化数字经济工作考核,进一步调动部门、县区、开发区等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加强示范引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各类创新试点在萍乡布局,争取重点领域试点示范,鼓励各县区、各部门因地制宜、凸显特色,在场景培育、数据开放、产业集聚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在国家“03专项”、IPv6技术创新与融合应用、区块链创新应用、智能制造、智慧农业、电子商务等领域打造一批应用示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为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创造经验、提供示范。

(四)加强氛围营造。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积极采用市场化方式,将场景和数据开放作为育商招商的重要力量,更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强数字经济理论实践学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数字经济知识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专业能力、工作人员数字素养。开展数字技能培训,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数字经济领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大力营造全社会发展数字经济的良好氛围。

    [转自萍乡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金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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